“明星公司”借名朱时茂骗钱 摄影师竟用傻瓜相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8:15 新华网 | |
朱时茂得知后气愤地说:他们就是拿名人来骗人 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昨天报道,从山东省某沿海城市来北京的于奕颖小姐,自幼能歌善舞,喜欢文艺表演,有一天她在一家报纸上看到了一则某影视公司为剧组招聘演员的广告,广告上称可以帮助有志于影视表演的各类人才走上荧屏,通过介绍多部电视剧的拍戏机会让普通人圆明星梦,一经录用即可上戏,每天的收入大约在500元至1000元左右。在 专业摄影师聚焦不实? 于小姐告诉记者:“我交了100元的报名费后,一个姓窦的老师问了我几个简单的问题,考试就算通过了,他们又让我签约,签约费800元,还要交400元的照相费。”于是于小姐又交了400元的照相费,交完钱后,一位自称是摄影师的人和一位化妆师就在这家公司的附近找了一条偏僻的街道,拿出几件服装让于小姐换上。化妆师胡乱地给于小姐化了一通,而摄影师拿的照相机竟然是一个全自动的傻瓜照相机。 两天后,照片被送到了于小姐手中,看着这几张花了400元由专业摄影师拍摄的照片,她简直不敢相信照片中的那个人就是她自己,更让于小姐哭笑不得的是,很多照片竟然聚焦不实,根本不像是专业人员照的。于小姐当时非常气愤,但一想到很快就可以上戏,拍电影、电视剧了,她也就忍了下来。从开始报名到签约、拍照仅一天的时间,北京东方金鹰影视公司就从于小姐的腰包里掏去了1300元,并且没有开具任何正式发票。 然而从今年7月份一直等到现在,4个月过去了,于小姐连一个电话都没有接到过,一直没有消息,北京东方金鹰影视公司总告诉于小姐再等等,现在没有适合的角色。到这时,于小姐对北京东方金鹰影视有限公司当初承诺签约后马上就能上戏的说法还没怎么怀疑,只是对这家公司时间老是没准儿感到不满。而记者的疑问却是越来越多了,为了解开疑问,记者当即决定对这家公司进行一番暗访。 总经理是新加坡人? 记者以应征演员的身份向这家公司打电话,被要求到公司面试。在北京公主坟万发大厦,穿过一条黑暗的楼道,这家金鹰影视公司就展现在眼前了: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办公室里,挂满了许多明星的剧照,两位“老师”早已等候在那里。一番寒暄后,便向记者收取了100元的报名费,没开任何收据。交了钱,就开始了所谓的表演考试。 老师:你以前搞过表演吗? 记者:没有。 老师:那你朗诵几句诗吧。 记者开始朗诵。 老师:你再做几个动作。 记者做了几个动作。 老师:你条件不错,被录取了。 记者:谢谢,那我什么时候可以上戏? 老师:按你的条件必须先培训。 记者:需要多少钱? 老师:学费3600元,照相费400元。 记者暗访前曾与于小姐商定,等记者准备交钱时,她就来这家公司讨说法。到了约定的时间,于小姐推开了这间办公室的房门,见到了这位4个月前也同样对她进行收费考试签约老师。然而这位名叫窦窦的老师却一口否认见过于小姐,她在与总公司的一位王经理联系后,便让于小姐去那里讨说法。另一位记者陪同于小姐来到了位于北京北三环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对面的一家宾馆里,在那里找到了所谓北京东方金鹰影视公司的总部。这位王经理显然早有准备,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她把房间里的音响音量开得很大。 这位王经理振振有词地说:“根据电脑上的记录,我们曾四次通知过你,7月1日、8月24日、9月10日、10月31日。”于小姐当即反驳:“不可能,我每天都开机,根本没接到。”对于于小姐提出的退钱的要求,王经理说要请示总经理,总经理是新加坡人。而记者注意到,墙上的营业执照上注明注册资金只有10万元,经营范围根本没有招聘演员和演员培训这几项,记者也没看到有关部门对影视公司核发的专项许可证。就在记者准备对这家公司进行进一步调查的时候,更离奇可笑的事情发生了。 朱时茂是客座教师? 正当记者和于小姐第二天准备再次去东方金鹰影视公司的时候,我们前一天去应征的记者突然接到这家公司窦窦老师的电话,电话里声称记者的自身条件很不错,并且具有一定的表演天赋,是一位很难得的影视人才,只要交了钱,进行一个月的培训,该公司是有能力把其培养成影视明星的,还可以再详细谈一次。于是记者如约又一次来到了位于公主坟的北京金鹰影视公司分部。可能是担心记者对昨天碰到的于小姐索要签约费一事而心存顾虑,一见面,窦老师就滔滔不绝地对昨天的尴尬进行了荒唐的辩解:“昨天那个女孩,今天上午刚刚来到我们这给我们赔礼道歉。她根本没交什么签约费,就交了100元的报名费,为了讹诈我们一点钱,所以就借口来这里闹,已经解决完了,没什么事了。”接着这位窦老师又拿出了一本明星相册,说上面的好多明星都与这家公司签约合作,有的明星还是公司的客座教师,包括朱时茂、李宝田等。 这家公司的宣传资料有多大的可信度呢?真的有这么多明星与他们签约做客座教师来培训学员吗?记者根据这家公司提供的花名册,找出了两位观众非常熟悉和喜欢的演员进行了采访。朱时茂告诉记者:“我从来没有给他们这家公司讲过课,也没与他们签过约,在这方面我是很慎重的,我都不了解他们,怎么能讲课呢?他们就是拿名人来骗人。”丁广泉也表示:“这家公司我都没听说过,我对他们这种盗用我的名义来招生骗钱的行为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北京东方金鹰影视公司与许多像于小姐这样的应聘者签订了经纪人合约。这种经纪人合约算不算劳动合同?这种签约受不受劳动法保护呢?我们在北京市保障外来务工者合法劳动权益咨询会上,采访了北京市海淀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的郝玉敏告诉记者,这个合约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一旦有什么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处理。 骗钱手段都有哪些? 记者带着于小姐与北京东方金鹰影视公司签订的合约,以及收取1300元费用时开具的收据,来到这家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的申请注册部门———北京市工商局门头沟工商分局,企管科的赵文清科长表示,经过对这家公司经营范围的调查,认为北京东方金鹰影视公司已经超出规定经营范围,违反了《消法》、《合同法》和《公司法》,将受到处罚。记者在工商分局还了解到,这家公司的总经理根本不是新加坡外商,而是一家私营企业,根本不具备演员培训和为影视剧组提供招收演员的资格。并且在今年的9月23日,因为虚报注册资金被北京市门头沟工商执法部门进行了处罚,并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 就在记者结束采访准备离开时,一个男青年表示愿意透露一些影视公司在招聘过程中骗钱的内幕。记者于第二天联系上了这位在一家影视公司工作过多年的不愿透露姓名的男青年,他告诉记者:“通过我在影视公司工作这几年的经验,他们的欺骗手段主要表现在:这些公司大多是在远郊县区工商部门注册,到城里租用一些宾馆、写字楼的房间办公,这样工商部门无法管理。并且这些公司大多都没有专项许可证,只要有人报名,都能通过,只要交钱就可以签约,至于何时上戏,就要看这家公司能跟什么剧组联系上,是否缺跑龙套没台词的群众演员,至于一二号角色,根本就不可能。再一个,这些公司在管理上根本不建账,不开发票,偷税漏税,流动性很大。” 广电总局的相关领导也表示接到过许多这方面的举报,广电总局有关部门即将出台新的法规、政策,采取一定的措施,将对这样的部门进行管理。(记者/甄颖)(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