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个贷拟突破十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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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8:34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高玲) 昨天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市民每户最高可贷住房公积金数额偏低,成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关心的问题。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自1991年5月建立至今,累计向63万户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按照户均3口计算,受惠群体达到约190万。目前本市已经有百万以上的家庭拥有自己的住房,住房公积金制度为相当一部分工薪阶层营造了私人财富,形成了坚实的生活保障基础。 但是,随着上海楼市价格普涨,银行商业性个贷发展迅速,公积金个贷与商业性个贷的比例从最初的8:1到目前的1:6。当初每户最高可贷住房公积金10万元,占户均贷款总额(即公积金贷款加商业贷款)的比例从65%逐年下降到如今的32%左右(户均贷款总额从20万元上升到40万元)。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万曾炜介绍,近年来,市民对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积金贷款的需求持续升温。现有每户居民最高可贷住房公积金10万元(有补充公积金的可达13万元)是根据当年内环线周围房屋平均2500/平方米这样的价位而定的,如果一户三口要买60平方米的房子,那么,总价要15万元。首付5万后,贷款10万元。但随着房价上涨,普通居民买房职负担加重,万曾炜透露,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制定扩大个贷限额10万的方案。个贷限额将会大幅上涨,但每户最高可贷住房公积金不会超过30万元。万曾炜说,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项平民式的贷款,从2002年上半年63954户贷款户收入状况进行统计分析,主贷人月均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占去51.77%,说明中低收入家庭仍然构成本市住房公积金个贷借款人的主体。增加公积金贷款比重,实际上是增加政策贷款比例,对房地产消费市场带动性强,也会推进商业贷款高涨,对房产商和消费者来说,可以达到双赢。 据悉,《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自1996年7月1日开始实施,是全国第一部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不仅为国务院1999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提供了经验,而且为本市公积金制度的巩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但此后基本没有修改。2003年3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的滞后性越发明显,在此前提下,市人大开始对《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