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 租“老婆”办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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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8:43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据《哈尔滨日报》报道 日前,哈尔滨市一法院在审理一起普通离婚案件时,审判人员发现男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竟然租妻上法庭。事情败露后,两人最后被处行政拘留15天。 45岁的李光平日与妻子王兰经常发生口角,为此多次到法院离婚,可因王兰有病,离 开庭当天,李光与方华双双到庭,李光把“结婚证书”交到法庭上。由于“结婚证书”是老式的,上面没有夫妻的照片,法官只能对“王兰”进行反复询问,却从中发现了破绽:被告人一会儿说自己叫王兰,一会儿又说自己叫方华,对家庭情况更是说不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