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章程》系列讲座(7)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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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9:1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工会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 产业与地方相结合既是工会的组织原则,又是工会的组织领导原则。其主要内容和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基层工会的建立。“同一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的会员,组织在一个工会基层组织中。”不是按工种、职业组织若干个工会,也不是职工加入到别的单位 产业和地区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的确立和实行,对我国的工会运动有重要的意义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便于工会接受党的领导。按产业和地区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工会,实际上是工会建立了产业和地方工会的双重领导,以地方总工会领导为主的领导体制。这样就使产业工会的地方组织能在地方总工会的领导下,统一接受地方党委的领导。这样对于工会的各级和各地方的组织都是有利的,既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坚持正确的方向,又便于及时取得党委的领导,解决工会所遇到的问题。 第二,便于发挥工会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便于同国家政权机关密切协作。国家有地区各级行政组织和各个国民经济部门,工会按产业和地区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就可以同国家行政组织相适应。这样既便于工会同行政密切合作,又便于工会实行参政议政。通过参政议政,职工群众的意见、要求可以直接地、及时地反映给国家行政有关部门得到合理解决。 第三,便于团结和统一全国工人阶级的力量。按产业原则把同一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组织在一个基层工会,把同一或相近的国民经济部门的职工组织到同一的产业工会组织。这就把各行各业的职工分别组织到一起。地方总工会又把所在地区的各个产业工会组织到一起。通过地方和产业工会的条块结合,纵横组织,把全国工人阶级紧密地组织到一起,发挥工人阶级的巨大力量。 第四,便于发挥产业工会和地方总工会的两个积极性。我国地域辽阔,幅员广大。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政策差别也比较大,生活水平相差悬殊。在这种情况下,工会活动地方性强,产业工会很难统一指导全国各地工会的活动。产业和地区相结合,就可以依靠地方总工会,按照本地区的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各产业工会又可以根据本产业的特点开展活动。在我国的工会活动中,凡属地方性的问题,如地方开展的各项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特别是职工的居住、生活福利等问题,地方性强,需要地方总工会统一组织当地职工群众开展活动。凡属产业特点较强的问题,如生产竞赛、劳动保护、工资待遇等各产业都有自己的特点,各产业工会就便于在这些方面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这样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的两个积极性都得到充分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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