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实行工代会代表常任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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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9:1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王伟)记者从11月8日闭幕的江苏省常州市工会第12次代表大会上获悉,为了进一步实现工会组织的群众化和民主化,从本次大会起,该市将实行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 常州市总工会主席薛焕炳说,按照现行的做法,工会代表仅仅主要是在工代会期间行使权利。工代会一结束,代表的职责、权利“似乎也就随之消失”,这样,工会代表的作用 刚刚通过的《常州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暂行办法》规定,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由本届工会代表大会主席团颁发工会代表大会代表证,当选的代表任期与工代会届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工会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代表的基本职责和权利为:经常保持与会员群众密切联系,注重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参与本级总工会委员会组织的工会重点工作和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调研、检查和评议等活动;有权对本级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议、监督,有权对工会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建议。 此间工会系统干部认为,工会代表常任制有利于工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有利于工会机关开门办会,有利于加快工会组织民主化、群众化进程,值得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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