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网吧内存条硬盘CP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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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9:38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于翔刘志敏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于翔刘志敏】具有大学文化的被告人徐某在网吧窃得价值数万元的内存条、硬盘和CPU。日前,本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 2003年3至4月,被告人徐某先后两次利用在北辰区某网吧上网之机,趁人不备,将8个电脑的内存条(价值1310元)窃走。销赃后获款800元挥霍。今年5月26日晚11时许,被告人徐某携带改锥等作案工具,采取剪锁入室的方法,再次来到某网吧,窃取电脑硬盘30个、CPU30个、内存条30个(共价值23100元),销赃后获款146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