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汽车销售公司旗号诈骗购车款21万余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9:38 每日新报 | |
张北周莉颖刘虹张津隆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刘虹张津隆】打着汽车销售公司的旗号,被告人骗取受害单位购车款21.5万余元,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万元。因不服一审判决,昨天上午,被告人向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冯某在2000年12月至2002年2月间,与天津某汽车公司职工李某(已判刑)商议,假借该汽车公司的名义,先后骗取两家受害单位购车款共计21.5万余元。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集体和个人的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二中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