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煤气瓶要另缴70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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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9:38 南方都市报 | |||
元旦起广州私有煤气瓶将收归气站,市民退瓶有两种选择 本报讯(记者商琦 通讯员左宜弘)明年1月1日起,广州市质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气瓶固定充装制度,届时,原属市民所有的煤气瓶产权都将收归气站,使用瓶装气的市民将要租赁使用气瓶。按此新制度,市民可采用两种方式退回旧有气瓶,也可货比三家自选气瓶充装单位。这是记者前日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的。 据介绍,实行新的充装制度后,市民将可任选一家煤气公司,与该公司签订一份协议,办理入户手续,今后该用户使用的气瓶将打上所选公司的钢印编码,市民不再拥有自己的气瓶。 退瓶有两种方法 那么,市民该如何退回旧有煤气瓶呢?据广州市振融煤气公司经营部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煤气公司将采用两种方法回收旧煤气瓶: 一是签协议时按煤气瓶的使用年限向用户回收。煤气公司按煤气瓶的报废年限核定该瓶的价值,在将这笔钱支付给市民后,市民还需另外缴纳70元给该煤气公司作为保证金,每月的管理费为2元左右。 二是退钱不退瓶。市民可以用旧的煤气瓶换取新的煤气瓶,而不用缴纳保证金和管理费,如用户需要退户,则由煤气公司按煤气瓶的最初使用年限将现金折算后退回给用户。退户后的市民在选择另外一间煤气公司时,就要按照新选择的煤气公司的要求,重新缴纳保证金和管理费。 据悉,具体的煤气瓶的回收定价和操作方法,主要由各公司具体定制,没有硬性的统一标准,一般来说按煤气瓶的报废年限来折价,以最常见的15公斤煤气瓶为例,其市场价为70元,折后的回收价从10元到50元不等。 气瓶须有三大标识 据市质监局规定,气站自有产权气瓶必须有三大标识:一、液化气充装站所属公司名称必须喷涂在瓶身上,例如市煤气公司是“广煤”;二、在气瓶瓶口护罩边缘必须打上充装站公司名称和气瓶编号钢印,例如“广煤0001000”,气站将此录入计算机或登记造册;三、气瓶充气口必须有印有充装单位名称的安全封口。最后,气瓶上要有安全警示标签,上有投诉、抢险电话和气站电话。 无协议被打编码气瓶可退换 据广州市质监局介绍,目前广州市约有一半钢瓶被打上了钢印编码已打编码的煤气瓶中,有大部分气站与用户签订了气瓶充装协议,但仍有一部分经营气站的公司为了争夺客源,在未征得用户同意的前提下,自行将用户的气瓶打上自己公司的钢印编码。 对于此种情况,广州市质监局锅特处的黄处长表示,如果用户对给自家气瓶打编码的公司不认同的话,可以要求该公司还给用户一个没有打印编码的新瓶。 收回气瓶要认准签封 此外记者发现,用户将气瓶委托给充气点或单车仔去充气时,假如充气点或单车仔受利益驱使,将属于甲公司的气瓶拿到乙公司进行充气,那么,一旦有什么事故发生的话,用户所遭受的损失将难以追讨。对此,广州市质监局的有关负责人指出,用户在收回气瓶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认明签封上的公司名称。据了解,每个气站在给气瓶充完气之后,都必须在气瓶的阀门上贴上一个签封,签封上会标明充气公司的名称、充气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