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活干不辞退 公司月发仅五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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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9:39 南方都市报 | |
没活干不辞退 公司月发仅五百 劳动局称可到信访办申请调解 来电人:张先生 来电内容:我在金众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建筑公司做技术工人,从上月10日起,公司工程量不够,要求一部分工人等待工作安排。在这一个月内,工人可以自己到外面找活干,公司承诺按规定发给我们最低生活费。 记者调查:张先生对记者说:“要是没活干就辞退我,给我相应的经济补偿嘛!我以前每月拿1500-2000元,现在只给500多,这样的损失是公司给我造成的。” 公司:员工没问题就不辞退 该公司张书记在采访中表示,员工没有问题,我们又凭什么辞退他们呢?让他去外面找活,找不到的话,第一个月按规定发给生活费,一个月后也会“酌情发”。 劳动局:可以申请仲裁 劳动局的有关负责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据记者了解,若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经济性裁员,则有可能要支付工人经济补偿金。参照《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本人。该负责人还表示,如果未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必须每月按规定支付工人生活费。根据上述情况,在劳动争议发生的60天内,可以到市劳动局信访办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报记者 温元元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人员。根据原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减人员,应发给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