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点捡垃圾至少罚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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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9:40 南方都市报 | |
深圳出台十条措施巩固“净畅宁”工程整治成果 垃圾点捡垃圾至少罚200 本报讯(记者李强 通讯员廖吕)翻捡垃圾屋、果皮箱中的垃圾会污染市容,这样的行为将遭到深圳市城管部门的严打。昨天,深圳市城管办出台了10条措施,巩固“净畅宁” 在对垃圾收运管理上,深圳市城管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区从即日起,对垃圾收集点(桶屋、果皮箱等)要落实专人连续性管理制度,要落实家用电器、沙发等大件垃圾的清运制度,严禁在垃圾收集点翻捡垃圾的行为。 同时,环卫部门要抓好夜间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夜间保洁垃圾、门店垃圾不在路面过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各清洁公司要加强对垃圾运输的管理,保证运输车辆完好整洁,垃圾车该报废的要坚决报废,严禁车容不整的垃圾车上路,不得超载、超高运输,不得沿途洒漏。 其他九项整治措施 所有市政道路和公共广场的卫生必须达标,务必在早上7时前完成冲洗作业; 水务部门要对河岸两侧的垃圾以及河道淤积的污物实施每日清理; 预留地、待建地全部要进行围档,有条件的要进行临时绿化; 开展清除绿化带及道路、铁路两侧边沟的散抛垃圾行动; 执法部门开展百日行动,确保无泥头车污染马路; 开展窗口亮化工程,加强对旅游景点、口岸、机场、码头、港口、公园及公共绿化带等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各门店需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投放垃圾; 各区要加大查处乱摆卖及占道经营的力度,重点打击带黑性质的非法经营行为; 各区要全面拆除清理违法临时建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