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车砸出“仇富”心理话题 失衡心理有办法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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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0:51 新华网 | |
在记者追踪采访中,发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许多市民认为,砸车反映出了一部分人的“仇富”心理。砸车还在调查中,为什么就有人这样断言?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解读仇富心理 社会学家:不应该纵容失范行为 北京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家王教授认为,首先,出现这类砸车事件并不能完全说不正常,这是转型社会中一种社会现象,在社会学中称为“失范”行为。 王教授所说的失范,主要是指对社会发展和进步有负面作用的破坏性越轨行为。 很多时候心态失衡的人,不是违规者,但他们在不自觉中成了违规行为的培养者。打个比方说,谁都害怕丢自行车,但丢了车后又去黑市上买低价车,这对于偷盗自行车的违规行为就是一种社会需求的鼓励。 拿这次砸车事件来说,这明明就是一种犯罪行为,而很多人却认为砸得好,这在很大程度上说就是对这种违规行为的认同。 心理学家:失衡心理有办法调整 人大心理科学研究中心副教授赵颖女士认为,“仇富心理”其实就是一种心理不平衡的表现,“失衡心理”是每个人都有,普遍存在的,但个人情绪宣泄的过激行为只是个别。 赵副教授认为,应该从道德上去调整各自心态,道德信念是社会规范的内在支撑。从某种程度上说,道德同经济是成正比的。 “怎样用道德去调整心态问题?最好能把道德信念和人生价值放到国家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现代社会结构关系中去认识,把伦理价值从直觉和良心的自在状态提升到原则和规范的自觉状态,也把单纯的个体道德提升为共同体中的社会伦理。” 法学教授:解决问题要合情更要合法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介绍,我国宪法明确规定,要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社会总归是有贫富差距的,即使在完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也不可能有绝对的平等。” 洪教授认为,通过法律解决才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态度。对于部分人的非法所得,居民应到有关部门进行检举,坚决不采取非法手段。 解读经营恩怨 专业人士:引入现代停车管理技术 北京公联安达停车管理公司的刘先生对记者说,有汽车的人对砸车事件的看法基本上集中在“停车与管理者之间”的矛盾上。这就涉及权利义务与利益是否有一致性。车主们认为,交了管理费,在停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管理者都要负全部责任。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在停车管理中就会与管理者发生很多问题,如果不采取措施来防范,这类事件就会不断发生。“出现这种情况,我个人认为当务之急是需要引进现代停车管理技术,使管理规范化,实现权利义务与利益的有机连结。” 法学教授:停车场扰民应该赔偿 “从报道上看,有人认为造成事故的原因和停车场方面有关系。”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认为有一定的道理。他认为,首先要看在小区内建立的停车场有无合法资质。如果停车场的设立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居民的利益遭到侵害,那停车场方面就必须要对居民进行相应的赔偿。 他同时指出,即使停车场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并产生了矛盾,居民们是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的,再者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解决。“你能起诉停车场,但绝不能采取过激行为。”(王佳陈琳) 方舟苑的好车也被砸了 当本报在对劲松8区砸车事件进行调查的时候,昨天,家住在望京地区方舟苑小区的一位居民打来电话说:“7月1日我们这儿的8辆好车也被砸了。” 这位居民介绍,7月1日晚9时,四五名施工人员拿起了铁锹和棍棒,在众多业主的注视之下,把一辆奔驰S500轿车给砸了。“一个多月前他们就砸过两辆车了。”他说,“出事次日凌晨一点,他们又砸了7辆车,其中包括凌志、菲亚特等好车,一辆本田已经被砸两次了!” 这位居民还告诉记者,当初方舟苑的业主在买房时,开发商曾说小区内将建有喷泉、绿地、幼儿园等设施。可几年过去后,承诺不但未能兑现,而且又另外建起了5幢新楼。久而久之,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逐步升级。 另据了解,在这次冲突中,一业主被施工工人打破头部。 记者随后与该小区物业取得联系,一工作人员表示听说了此事后,便挂断了电话。(文/王佳)(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