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森要求重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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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0:54 法制日报 | |
加强衔接管控工作积极引导扶持就业 本报北京11月12日讯(记者焦庆乐)在今天举行的中央综治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司法部部长张福森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改进和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脱管漏管。 据介绍,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和城市建设的发展,人户分离现象日益突出,相当数量的刑释解教人员出狱(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加之假姓名、假地址现象的存在,增大了衔接工作的难度,导致各地公安部门和安置帮教组织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管控,漏管失控问题日益突出。 对此,张福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人员、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拘役所要在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前及时准确地填写、寄发通知书。基层公安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刑释解教人员的落户手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出狱(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找。 张福森说,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办公室要及时建立管理档案,逐一落实帮教力量,进一步完善定期走访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委托现住地有关部门帮教制度。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应当由用工单位和居住地的安置帮教组织负责落实帮教措施,在当地从事个体经营的由当地市场管理机构、个体劳动者协会指定人员负责帮教。同时,要加快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强化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和管控工作。 本报北京11月12日讯(记者焦庆乐)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今天在中央综治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大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视与关注,积极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 张福森说,安置帮教的任务重、难度大。今后几年刑释解教人员还有增多的趋势。绝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经过教育改造,有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但目前就业竞争激烈,加之社会对那些文化素质低、缺乏专业技能的刑释解教人员还存在一定的偏见和歧视,这些人员的就业难度更大,生活缺乏保障,甚至影响其婚姻、家庭的稳定,极易造成一些思想不稳定、恶习较深的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对此,张福森要求,监狱、劳教所要切实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还可以和社会院校、职教部门联合办学,使狱所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衔接,增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谋生的本领。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充分利用社区各种资源,健全安置帮教组织网络,落实帮教措施,在社区服务中尽可能吸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按国家的有关政策实行救助。要继续在城镇地区建立、扶持一批过渡性安置企业,重点解决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问题。对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应当及时落实责任田、划分住房宅基地。刑释解教人员原承包的土地被征用的,应给予土地补偿费。对符合“五保”或社会救济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应落实其待遇。对有劳动能力的刑释解教人员,可帮助和引导他们在乡镇企业就业或参加集体外出务工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