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个人房贷酝酿大变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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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1:05 扬子晚报 | |
“上海市将突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万元的最高限制,且突破比率非常高,不过不会达到北京目前30万元的个人公积金贷款规模。”这是昨天下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万曾炜,在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的。 万曾炜说,1996年制定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中,规定了个人10万元公积金最高贷款,这是因为当时上海内环周围的房价约在2500元/平方米,按照三口之家需要60平方米 随着上海楼市价格普涨,每户最高可贷住房公积金10万元已经无法满足市民需要。 上海目前正酝酿突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万元的最高限制。万曾炜说:“增加公积金贷款比重,就是增加政策性贷款比重,无疑可以比商业贷款带给市民更大的收益。” 万曾炜在会议报告中透露,上海市正在研究提升比例的可行方案。目前的方案有两个: 进行住房公积金个贷收益权转让,所筹资金补充个贷发放来源; 经建设部牵头进行全国范围内城市间住房公积金余额调剂,为扩大公积金个贷规模、提高最高可贷额等创造条件。 日前,扩大个贷限额方案已报市政府,待批准后实施。 万曾炜指出,至今年8月底,上海市应缴住房公积金人数达到317.12万人,5.02万个单位;上海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59.68亿元,职工买房、退休或冲还购房贷款提取后,净剩336亿元;已有65.46万户市民受益,购房面积5573.34万平方米,按照户均三口人计算,受公积金之惠的市民已将近200万户。 他强调,中低收入家庭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贷借款人的主体,51.77%的主贷人月均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有约20%用于支持危旧房改造和廉租房补贴资金,困难家庭从中受益不少。(东方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