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依法追究无罪坚决放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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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4:30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2日联合发布通知,共同向全社会“宣告”:坚持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有罪依法追究,无罪坚决放人。 这个通知旨在规范三机关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通知指出,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诉讼阶段,凡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应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强调,任何人,在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之前,都不得被确定有罪。 通知强调,在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都要严格适用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规定,严禁随意延长羁押期限。 通知强调,凡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重新计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规定的,不得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严禁滥用退回补充侦查、撤回起诉、改变管辖等方式变相超期羁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