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依法严惩两名“黑心”矿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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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7:16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春11月13日电(记者王健民、公磊)吉林省副省长矫正中1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有关部门将对原湾沟煤矿兴湾二井两名“黑心”矿主进行依法制裁,绝不能让死难矿工的血白流。 据了解,通化矿务局原湾沟煤矿正在实施破产,煤炭安全管理部门早在今年6月初就已经向该矿下达了停产通知书,并且切断生产用电。此后有关部门还先后4次对该矿进行督查 矫正中说,这是一起严重的违规开采行为,性质非常恶劣。因此在救援工作展开之初,就要求公安部门立即介入。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对两名“黑心”矿主采取了必要措施,并展开调查。 矫正中表示,对这种为一己私利不顾矿工生命安全的行为一定要严厉打击。待最终调查结果出来后,有关部门将对这两名矿主进行依法制裁,绝不能让死难矿工的血白流。 11月12日凌晨3时30分,吉林省通化矿务局原湾沟煤矿兴湾二井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时有24人在井下作业,9人脱险,3人死亡,12人失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