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晚报》消息 “在单位严重超编的情况下,违纪从外单位调入128人,违纪提干十几人,编织‘毛家警察’”。原阜新市公安局局长毛景祥9日在鞍山中级法院受审。毛景祥于当日庭审翻供,对公诉机关认定其涉嫌的大部分罪行予以否认。罪名公诉机关指控3项公诉机关当日以毛景祥于1993年至1997年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3项罪名提起诉讼,涉案金额总计120余万。据查,1996年9月到1997年上半年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时任阜新市公安局局长的毛景祥在阜新公安局严重超编的情况下,竟违纪陆续从外单位调入到公安系统128人,并 违纪提干十几人。其中包括毛的长子、女儿、孙女、侄子、外甥女等亲属十几人。正是这样一批不合格警察组成了“毛家警察”。缉拿辽宁警方悬赏30万据了解,1998年5月,辽宁省纪委调查组与刚刚退休的毛景祥在大连东方宾馆面谈5小时后准许其回到住处,准备第二天继续谈话。毛景祥临行时表示,对于调查组的调查随叫随到。但到次日下午,毛家亲属告诉调查组,毛景祥突然患病晕倒去医院治疗。从此,毛景祥神秘失踪。辽宁警方随后缉拿毛景祥,悬赏金额30万元人民币。如此高额的赏金在警方通缉令中极为少见。翻供声称遭到刑讯逼供毛景祥的案卷有10本之多,审理受贿事实的第一笔时,毛景祥当庭大声说:“这是我胡编的,是在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情况下讲的,我不得不这样说。”整个庭审持续到晚上6时26分,30笔犯罪金额,毛景祥仅认4笔,119万余元的涉案金额仅承认21.8万元。对于挪用公款20万元的事实,毛景祥最初也称是胡编的,但最后他还是承认了。据悉,庭审还将继续进行。(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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