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案再掀诉讼波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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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1:12 京华时报 | |
作者: 特约记者刘戈来源: 本报讯(特约记者刘戈)《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再掀诉讼波澜。昨天,张旭龙诉人民美术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由于人美社拒绝调解,张旭龙表示誓将官司打到底。对于人美社拿出汤加丽的亲笔证明,张旭龙称:“汤加丽是在作伪证!” 庭审上,当事双方均表示对一审结果不满。张旭龙的代理律师认为,《写真》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及完整权,未经许可就对照片主要内容进行了随意篡改,人美社应向张旭龙赔偿律师费(2次)1万元并支付稿酬。人美社代理人则指一审裁量不当。张旭龙是汤加丽人体写真摄影师,他曾于今年9月11日起诉人民美术出版社侵犯《汤》著作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