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查案两家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1:12 京华时报 | |
作者: 张辅评来源: 本报讯(记者张辅评)市检察院、市工商局日前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中协作配合的意见”,联手打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根据“意见”,昨天,西城工商分局和西城检察院率先签署了“案件移送”的协议。 按照协议,工商机关在办案中遇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应及时移送检察院查处;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凡遇有企事业单位违反工商法规、破坏经济管理秩序,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则应移送工商分局处理。据了解,双方采取这种做法是为了避免双方在打击违法违纪活动中出现漏洞,以达到最佳的处理效果。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需要双方联合行动时,可经双方协商共同制定行动方案,按照分工,配合行动。双方根据对方移送的案件线索,查出重大犯罪和严重违法行为并做出相关处理收到较好社会效果的,可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必要的奖励。此外,接收方在收到对方移送的案件后,应在3个月内将查处结果通报移送方。 双方为确保案件移送的顺利进行而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商双方在协作配合中的有关事宜,研究讨论处理案件中的有关法律政策问题、交流有关信息等,研究解决对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