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任教一年 方可晋升高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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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2:22 齐鲁晚报 | |
我省鼓励城里老师下乡 本报济南11月13日讯(记者 李艳)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鼓励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以后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乡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据介绍,针对农村中小学师资短缺长期存在的现象,我省日前提出,积极引导鼓励教师和其他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乡村中小学任教,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区域内城乡“校对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具体鼓励措施是: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可不转户口,工资标准在原来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乡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各地对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实行一定的津贴、补贴,适当提高乡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比例。对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照顾。 同时,考虑到农村中小学区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较多等特点,我省将充分保证这些地区的教学编制,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所有地区都必须坚决清理并归还被占用的教职工编制,对各类在编不在岗的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