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条禁令出台 工商干部上班时间中午禁止喝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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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4:01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工商干部中午一律禁止喝酒,违反者严重的将辞退或者行政开除。这是市工商局昨日颁布的《国家工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中规定的。 六项禁令中明确规定,对违反以下条款的都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情节严重的辞退或者行政开除。 一、上班时间中午一律禁止喝酒,严禁服务窗口、执法单位和部门在上班时间喝酒,因喝酒造成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强烈不满和重大损失、酗酒滋事并造成恶劣影响、酒后驾驶公车。 二、对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如违反规定滥用职权,乱收费、滥施处罚引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强烈不满,不按规定收费、处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或者不按程序实施处罚二次以上并以权谋私。 三、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引起集体上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辱骂、殴打被管理对象情节严重。 四、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留物品。 五、索要、收受监管对象钱物,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六、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者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 该禁令已从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 周尚斗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