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也应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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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7:06 杭州日报 | |
徐健 孩子的学习成绩有差异,课堂上没有完全弄懂的问题,课外就需要做一些辅导。于是形形色色的家教就应运而生。然而,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许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也随之发生,诸如随意张贴招生广告、滥竽充数误人子弟、收费无定规等等,让许多家长不堪重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解决家教中存在的问题,关键在于规范。要摒弃鱼目混珠者,确保质量,使家教达到理想效果,就必须实行对从教者的资格认定制度,发给证书,持证上岗;要改变家教收费混乱现象,有关方面就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明码标价,照章收取。这样执教者收之有据,心里坦然。家长则付之无疑,心甘情愿。 据报道,辽宁省抚顺市出台了一系列规定,要求从事中小学家教的人员须领取《家庭教师执教证书》和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物价部门对收费标准也作出明文规定,社会反映良好。规范家教措施,既有利于操作,又有利于执行政府的法规,并把家教纳入科学管理,措施一举众受益,何乐而不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