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垃圾分类“上岗”形同虚设 市民积极性受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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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7:13 江南都市报 | |
昨日,一位南昌市民来电向本报投诉,称“中山路段的可回收垃圾箱和不可回收垃圾箱白设了”。这位市民告诉记者,昨日中午,他刚将分好类的生活垃圾扔进垃圾箱不久,就见保洁人员前来清理垃圾箱里的垃圾,令他感到不解的是,这位保洁人员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混倒在垃圾车里。这位市民有些气愤地说:“政府号召我们市民要养成好习惯,可是我辛辛苦苦分开的垃圾,保洁人员又把它们混在了一起,设置这些分类垃圾箱还有什么意义呢?” 记者调查:保洁员不知垃圾分类 昨日下午,记者在中山路万寿宫附近见到一位保洁人员果然将可回收垃圾箱中的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箱中的垃圾混合倒入了垃圾车。当记者问及为何不将两个垃圾箱里的垃圾分类处理时,这位保洁人员满不在乎地说:“这些都是垃圾,有什么好分的!” 市民声音:我们的积极性受挫 记者沿着中山路走了一程,发现路两边垃圾箱里的垃圾,有的确实已被人按“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的标识分类扔放。记者随即采访了几位市民。一位朱女士告诉记者,她就住在中山路,以前她都会将家中的生活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包装。朱女士说,直到有一次看见保洁员竟然将垃圾箱里一包包分好类的垃圾拆开,混合倒入垃圾车后,朱女士便不再将家中的生活垃圾分类了。 督查办:6次打电话未得答复 昨日下午,记者按照垃圾箱上的联系方式打电话到南昌市环卫公司询问有无相关的制度约束保洁员的行为,得到的回答是“我们只负责生产垃圾箱,业务上的事你去问城管局”。于是,记者又拨通了南昌市城管局的电话,对方却回答说,这种情况应该打督查热线,保洁人员归他们管。记者拨通了督查热线,一名女工作人员在听完记者的情况反馈后,称他们只负责接听并记录投诉,怎么处理还得问督查办。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从督查办得到了一个让人听起来觉得有点牵强的说法。这位接电话的督查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分类垃圾还处于试行阶段,目前南昌市城区也只有中山路安装了分类垃圾箱,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造成一种声势,即让市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这位工作人员还称,目前的南昌市民环保意识不是很强,不可能会自觉地将家中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但当记者追问如果有市民分类处理之后,保洁人员该如何处理分好类的垃圾时,这位工作人员称他会问问环卫处再给记者答复。半个小时后,记者再打电话过去询问,对方电话一直是忙音。下午5时20分,记者第6次拨打督查办的电话,对方无人接听。文/记者刘勇、实习生林静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