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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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7:2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舒阳)记者日前获悉,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对这些人在哪里办医保、如何缴费、能享受什么待遇等问题做了详细规定。 哪些人属“灵活人员”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人员),是指在西安市境内和区县劳动保障及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介绍、人才交流机构(以下简称职介机构)托管档案的下列人员: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自由职业者、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城镇各类人员,包括国有、集体单位的下岗职工,到大中专学校就读的职工,外出从事劳务、留学、进修的职工等。3、由职介机构实行劳动、人事代理制的各类企事业职工和退休人员。 “灵活人员”医保咋办 灵活人员参加基本医保,或续接医保手续,应向具有代理医保业务资格的职介机构提出申请,缴纳医保费,由职介机构代办其医保具体事务。 职介机构要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代办协议,于每季第一个月15日前,向经办机构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职介机构办理医保业务不能收手续费,也不能从医保费中提取管理服务费用。 “灵活人员”的缴费标准 灵活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或本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其中本人缴费工资在本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本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缴费工资在本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00%以下的,以本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灵活人员医保费按缴费基数9%的比例缴纳;已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业主缴纳7%、个人缴纳2%。同时,按每月每人8元(其中用人单位或业主缴纳80%、个人缴纳20%)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 缴费后享受什么待遇 灵活人员初次参加基本医保和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并连续缴费在6个月以内的,只享受基本医疗个人账户支付待遇;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正常医保待遇。 灵活人员参加基本医保不能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在三个月以内的可以补缴,补缴后中断期间可以连续计算为缴费年限,中断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但个人账户可继续使用;中断缴费在三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脱保,自动脱保后重新参保的,按初次参保规定享受待遇。 退休“灵活人员”咋办 灵活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基本医保费男的满30年、女的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不再缴费,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累计缴费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为按实际缴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为1999年底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 灵活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上述规定的,应继续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费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灵活人员死亡后,终止本人医保关系,并将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入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收益人名下。 灵活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后,其就医管理办法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因紧急抢救未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因出差探亲在外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职介机构按月按规定统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失业人员享受啥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医保待遇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可视作参加基本医保的时间,并可与解除劳动关系前参加医保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参加医保的缴费年限。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应在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60日内,持失业人员有关证件到职介机构办理医保续接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医保费。 西安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将定期检查职介机构,对违规者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