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选派干部出国深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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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7:44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对象:厦门市、区党政机关优秀年轻公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本报讯(记者黄怀)记者昨日从市人事局获悉,从2004年起,我市将每年选派一批优秀的年轻公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到国外高校攻读为期一至两年的硕士学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03年11月21日。选派条件据了解,选派对象为市、区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和工作人员。选派条件为:工龄5年以上;处级(含副处)以上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处级以下职务,年龄在 选拔方法选拔方法采取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单位推荐的形式;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英语水平测试,确定考核人选。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初定人选通知有关单位,处级(含副处)以上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考核;处级以下职务人选,由主管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内容除了规定的选派条件外,必须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30名初步人选,进行短期的英语提高培训。再根据考试情况,确定20名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全脱产的英语强化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统一的出国留学英语考试。脱产培训期间,原则上不承担所在单位的公务及出差任务。 学习费用选派活动按照国家及市里有关规定确定经费标准;在经费由市财政核拨的党政机关,选派人员学习期间的费用由市财政承担75%,个人承担25%;在经费由区财政核拨的党政机关,选派人员学习期间的费用由市财政承担50%,区财政承担25%,个人承担25%。 国内英语培训费用第一阶段(3个月不脱产)每人约1000元,第二阶段(3个月脱产)每人约3500元,由选派人员所在单位报销;雅思或托福考试费用、国际往返旅费及办理签证手续等费用,由选派人员所在单位承担。选派人员学习期间保留其公职和原工资待遇。 报名方式各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推荐表并签署同意其出国学习的意见,附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能够说明英语水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11月21日前报送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其中,区属机关选派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劳局审核后汇总上报。 省、部属驻厦机关公务人员符合选派条件的也可报名。选派人员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出国培训协议,约定在外学习期限、费用、回国后在本市服务年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选派人员回国后,在服务期限内因工作需要并经组织研究同意的,可调整到厦门市直、区属单位工作。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