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的无知使他再度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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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8:41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朱勇) 在昨天的庭审中,记者发现被告李某之所以会再次接受法律的审判,与他对法律的无知不无关系。 在法庭上,李某在认罪的同时,不停地向法官作这样的强调,“此前我一直以为,打 “其实,存在像李某这样观念的人在社会上还有不少。”申航所的朱久兴律师在面对记者采访时说道。 朱律师认为,报复罪是一个比较新的罪名,以前都看作是故意伤害罪。现在单独列成一项罪名,就是考虑到报复证人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进而加大了惩罚力度。 朱律师最后说,通过对此案的报道,人们应当认识到报复证人的严重性,从而避而远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