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让老人重获财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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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8:41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马芸 通讯员张沈彬) 独居老太请来小女儿照顾自己,谁知小女儿非但不履行赡养义务,还诱骗得老人积蓄,并拒绝迁出老人住房。无奈之下,老太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自身权利。 今年9月,独居的王老太感到操持家务已力不从心,因大女儿在国外,老人遂请来小女 在国外的大女儿得知此事后回国探亲,并联系其他亲属多次召开家庭会议,希望做通妹妹的工作,但均无结果。无奈之下,老人委托大女儿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女儿迁出户口并返还财产,由于户口问题不属于法院管辖,因此对迁出户口的请求法院未予受理。 于是,大女儿来到卢湾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工作人员分析案情后,告知其不能直接通过诉讼来要求小女儿迁出户口的相关法律依据,又为老人重新拟订了房屋迁让的诉讼请求并代写了诉状,案件很快被法院受理。 庭审中,小女儿先是百般抵赖,后在老人亲自出庭并出示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又以母亲患老年痴呆症属无行为能力人为由,企图从主体资格上对抗老人的诉讼。经司法鉴定表明老人神志清醒,有行为能力。最后法院支持老人的诉讼请求,老人的房屋及财产得以归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