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教育乱收费不可手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8:43 郑州晚报 | |
本报评论员 翟春阳 “中小学乱收费”可说是中国教育的一个顽症,是一个普遍存在。中小学乱收费的后果,一是加重了学生家庭的经济付出,让许多家庭不堪重负;二是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公民的受教育权,甚至导致一部分学生中途辍学;三是中小学乱收费与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严重背离。中小学乱费不仅扰乱了教育秩序,有损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大局,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教育兴国,百年大计。面对愈演愈烈的“中小学乱收费”现象,年初以来,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一场针对“ 郑州市各级政府、各级教育部门在这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是坚决的,行动是迅速的,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与肯定,而所取得的成绩也相当显著。 但我们也应看到,这一系列成绩只是暂时的,彻底根治“中小学乱收费”任重道远。我们不能不正视如下问题: 一是有关部门的一些同志对“中小学乱收费”尚存在模糊认识,他们对“乱收费”可以说是非常地“理解”。这些同志不是从法律层面、权利层面、中国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层面出发,而是百般为乱收费寻找种种的“不得已”——可以说,“不得已”论,过去一直是,现在还是,将来也必然是那些“乱收费”者不愿放弃的“苦衷”或冠冕堂皇的理由。 二是“中小学乱收费”是一种顽疾,治顽疾当用猛药,比如“哪个中小学再违规收费,就免哪个校长的职!”就是一服猛药。但我们遗憾地看到,药虽猛而量不够。16名责任人,只有1人被免职。在有关部门对此没有作出充分的说明之前,公众就不免存有疑问:市教育部门在今年4月初向社会公开所作的“哪个中小学再违规收费,就免哪个校长的职!”的承诺还算不算数?而11月9日郑州市教育局又再次向社会承诺:学校如若乱收费,校长免职, 教师解聘。 尤需一提的是,巩义市南河渡中学校长张善义曾于2002年12月因违规收费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但受到“党内处分”之后的张善义在乱收费上却变本加厉。很明显,像一些通报、记过、警告等处分,在乱收费者看来是轻描淡写的,要他们收手,除非你免了他的职。 三是有关部门在整治乱收费工作中,信息尚不能够公开透明。就如这一次的处理结果,其中都是哪些人、哪些学校,公众所知甚少,有关部门也没有通过媒体向社会完全公布。我们注意到,这次处理中被“通报批评”的有5名校长、7所学校,那么都“通报”给谁了呢?就只是“内部通报”吗?“内部通报”又能对那些违规收费的学校有多少作用呢?而作为政府部门有向公众公开信息的责任,公民的知情权应受到尊重和保障。 总之,面对“中小学乱收费”这样一个老大难,非出重手不可,决不可心慈手软。当然,前提是有关部门的同志要端正意识,要有彻底根治“中小学乱收费”的决心,并在制度、政策等方面提供保证,在公开性方面更加透明。新闻见今日本报A3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