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商标不能用着玩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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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8:46 每日新报 | |
李柏彦 读者孙先生(奖 88元 +靓鹤永安道店洗衣票一张)报料: 前不久市场上出现了“肯德基面粉”,昨天津南区市场上了又有了标注着“麦当劳”三字的火腿肠。 新报记者李柏彦 昨天 14: 00津南区西大桥 “麦当劳”火腿肠出现在一个自由市场的一个小摊位上,这种火腿从外表看上去很一般,塑料皮包装,在火腿肠上贴着一个小商标,上面标注着生产厂家、厂址,字很小,不是很清楚,但是在商标的正中央标注的“麦当劳”三个字却异常醒目。 据摊主说,这种火腿肠卖得不错,价格比较便宜,又特别受小孩子的欢迎,一些人购买的目的就是为了拿“麦当劳”三个字回家哄小孩开心。 几日前,本报记者曾经暗访了一个出售“肯德基面粉”的小店,后这批假冒面粉被工商部门查获,那么这个“麦当劳火腿肠”是不是也是借人家的名发自己的财呢?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天津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据公关部的石小姐介绍,麦当劳公司没有生产过这种火腿肠,也没有授权给其他企业生产,这个情况也曾经有市民向他们公司反映过,目前公司已经和津南区工商局取得联系,工商局表示将尽快就此事进行调查。 对于此事,津南区工商局商管科的刘先生表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像“麦当劳”这样驰名中外的名牌商标,不能在任何行业中使用。像这个食品厂将“麦当劳”三字标注在商品的显著位置,有侵权的嫌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