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辉当庭发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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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8:47 现代快报 | |
严佳雯 徐海 备受瞩目的台湾“新瑞都”等投资弊案,台北“地院”12日再度开庭审理。台北“地院”首次传唤了李登辉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理清新瑞都投资案等案情,庭讯从上午9时10分开始直到下午5时15分结束。 台湾媒体报道说,8个小時的庭讯过程火药味十足,李登辉三度动怒,还批评检察官拿报纸谣言来抹黑他,审判长因此要求李登辉遵守法庭秩序,不要发表情绪性的言论。 台湾媒体说,12日在庭讯中,当检察官出示并讯问李登辉是否认识“选举账目”经费中的人头账户时,李登辉一度拉高分贝强调不认识检察官所出示的人头户。更可鄙的是,当检察官提出新瑞都公司时,李登辉居然反问,这是什么公司?他甚至发飙发怒斥责检察官,“不要拿报纸写的来问我”,直斥报纸都不可信,要检察官“別拿报纸来抹黑人”。 据报道,一份从国民党投管会获得的证据显示,刘泰英曾上呈有关投资新瑞都3亿元的公文给李登辉,李登辉在上面白纸黑字批示“登辉”。 前国民党“投管会主委”刘泰英当日接受检察官讯问有关新瑞都投资案过程时也强调,据国民党规定,金额超过2亿元以上投资案,须请国民党主席批示。刘泰英表示,虽然他管理财务,但是动支的权力都在李登辉,投资新瑞都只是奉李登辉的命令进行。由于两人说辞出入很大,审讯并没有突破,法院决定将在近期继续审理。 李登辉一直在撇清与刘泰英及新瑞都案的关系。今年年初李登辉表示,刘泰英在处理新瑞都投资案时,未依程序报请投审会及他本人同意,即擅自执行指示党营事业投资,因此刘泰英涉嫌背信及侵占。今年6月,刘泰英被判刑16年,但其出资6000万新台币暂获保释。新华社专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