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向“一把手”提出“五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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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8:52 汉网 | |
据新华社电中国银行出台“五不准”等措施,强化对“一把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制约。“五不准”是:不准擅自决定本单位大额资金运作、重大改革决策、重要人事任免;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不准利用中行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不准外派到海外机构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为配偶、子女办理所在国长期居留证、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