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居要职走向阶下囚“慕马案”牵出一高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9:06 湖北日报 | |
原云南省委宣传部部长柴王群被指控受贿案于11月11日在昆明中院开庭审理。柴王群由身居要职走向阶下囚引人深思。 柴王群受贿一案,是震惊全国的沈阳“慕马案件”带出来的。中纪委在查处“慕马案件”中的行贿人——沈阳盛发集团公司董事长刘爱党(另案处理)时,查出了刘爱党行贿的一套房子记在了柴王群妻子许舜兮的名下。经过深入调查,初步查明,这套房子是刘爱党行 1993年的沈阳盛发集团公司在沈阳名声大噪,其董事长刘爱党更是财大气粗,八面威风,无论办啥事都可谓一路“绿灯”。是年春天,当时的沈阳市委书记张某某出于要升官之目的,就特意委托刘爱党到北京去为自己“活动”。刘到北京“活动”了一阵子,通过关系,认识了时任中直机关某部四处副处长柴王群。之后,张、刘2人又去北京,找到柴王群,向柴说明了“意思”,柴、张、刘3人从此交往甚密。 为了把张某某的事办成,刘爱党不停地巴结柴王群,主动认了柴王群的儿子为干儿子,让柴夫人许舜兮到盛发集团公司驻京办事处工作,并口头任命许舜兮为驻京办副主任。柴王群见刘爱党财大气粗,多次在刘爱党面前说他家住房紧张,想买房子之类的话。1994年夏天,刘爱党主动向柴王群提出:以柴夫人许舜兮在盛发工作为由,为柴王群在北京市东花市倍里中区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价值110.1613万元,刘爱党让公司财务人员分两次将购房款电汇至房地产公司,并予以签字报销。 据悉,柴王群涉嫌犯罪还有非法收受人民币8.78万元,港币1万元,美元2000元,价值3.8万元人民币的劳力士表一块,价值2.38万元人民币的雷达表一块。(据《江南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