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特邀监督员受聘市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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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9:24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国栋)深圳市公安局昨日向100名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和证件,请他们对公安系统内部进行监督。这是深圳市公安局第三次聘请特邀监督员。 据介绍,这些特邀监督员分别来自人大、政协、党政机关、检察院法院、新闻教育系统,任期为五年。他们将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履行职责、遵纪守法情况实施监督,并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以及他们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 根据昨日公布的《深圳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定》,承办单位对特邀监督员反映、转递的事项,一般事项应在一个月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答复特邀监督员,比较复杂的事项应在三个月内办复,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阻挠特邀监督员依法行使职责、拒不接受监督和打击报复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