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于明年一月十二日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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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9:3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洪梅芬)昨天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明年 1月12日举行,1月11日召开预备会议。这次会议还听取和评议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李培龙的述职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主持会议。 会议建议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上海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上海市 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4年预算草案,批准上海市200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4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等。 李培龙是本届市人大第一位向常委会会议述职的负责干部,也是全市检察系统第一位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公开评议的负责干部。昨天的会议在听取了李培龙的述职报告,听取了述职评议工作小组组长、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成素娟所作的李培龙同志履行职务情况的调查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认真的评议。 龚学平希望通过李培龙的述职评议,本市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强化群众观念和大局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努力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保障;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他还指出,对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是近年来本市探索的一项重要监督形式。要把这次述职评议作为新的起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认真开展评议,争取这一形式成为“一府两院”接受监督的有效途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陈豪、胡炜出席昨天的会议。副市长姜斯宪、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列席会议。 本报讯(记者洪梅芬)昨天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新的《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将于2003年12月 1日施行。 新的《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要求,中心城规划和建设应当与人口疏解、功能提升、环境改善和景观优化相结合,增加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控制建筑容量和高层建筑,改善城市交通,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城市综合功能。郊区规划和建设应当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合理确定郊区城镇布局和规模,重点发展新城和中心镇,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新的《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还增加了不少新的内容,还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列入由市规划局负责审批的各项建设工程,作了明确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