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四项新措“催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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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09:45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丁建华 李炎记者戴红兵)昨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召开债务人大会,宣布了四项执行新举措,敦促债务人尽快履行债务,心存侥幸或执迷不悟的赖债者再也难已过关。 ——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尽快执结一批案件。对所有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全市法院将在年底前分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坚决将这批案件执行完毕,毫不含糊。 ——实行公开曝光。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同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广大群众对债务人进行监督,对有效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将给予奖励。 ——实行限制高消费制度,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赖债人,将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不允许赖债人到娱乐场所进行高消费,一经发现或被举报进行了高消费活动的,坚决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有能力履行债务而拒不履行,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法院依法执行情节严重的赖债人,将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也将予以严厉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