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建大项目要先评价交通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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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10:5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以往一个大型建设项目由于忽视对周边交通的评价,在项目建成后往往使周边交通产生严重的拥堵现象。为改变这一局面,日前,福州市规划局发出通知,要求部分新建或改扩建的大型建设项目必须开展交通影响评价。 须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包括:规划市区内,建筑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5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边缘组团、卫星城及重点地区,建筑规模超过5万平方米 按照上述规定标准,对政府拟拍卖地块(经营性项目),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选址后,在向福州市规划局上报申请规划条件的同时,必须同时对该地块建设带来的交通影响做初步评估,以确保项目建设在交通方面的可行性。同时建设项目选址后,建设单位须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在向福州市规划局上报总平面规划时,必须同时报送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本报记者吴旭东/林银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