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时审结84万受贿案 南京“贪局长”被判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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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13:27 新华网 | |
昨天(13日)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在不足2小时的时间内,高效率审结了此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黄世华被判有期徒刑11年。 该案被告人黄世华,现年57岁,曾先后担任南京市秦淮区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局长、调研员。1994年5月至2003年1月,黄世华利用职务便利,21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或单位财物共计人民币84.3万元,并通过秦淮区房产局下属的秦淮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他人和单 在昨天的庭审中,法庭鉴于被告人完全认罪的态度,在征求控辩双方意见,并向被告人讲明有关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确认被告人自愿同意后,决定以简化方式审理此案。 经过不到2小时紧张、高效的审理,合议庭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黄世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10万元,违法所得84.3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记者晓洁通讯员龚达邢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