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非普工业用电城乡同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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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15:40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 浙江省自11月1日起对全省农村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实行城乡同价,规定各级供 电局所辖农村综合变以下非普工业用电到户价格一律按0.708元/千瓦时执行。 实现城乡同网同价既是广大农民多年的心愿,也是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 在此之前,农村综合变以下非工业用电、普通工业用电到户电价各地执行不同的标准。由于 浙江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已实行城乡同网同价,这为全面降价奠定了基础。全省农村非普工业 用电价格实行城乡同价,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浙江经济发展。据测算,仅金华市降 价后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