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拐子佬要打买主也要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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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18:05 信息时报 | |
作者:瞿明光 《信息时报》11月13日报道,深圳公安机关经过艰苦侦察,日前成功侦破一起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解救了9名儿童。 等待那些“蛇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但想到是那些“买方”又会逍遥法外,令人欢 当然,按照《刑法》有关规定,收买拐卖妇女、儿童,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买主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是,我们也须看到有关法律明文规定,明知脏物而购买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依此类推,那些买主,谁不知道“媳妇”或“儿子”是犯罪分子拐骗来的呢?这与买赃物并无本质的区别,而且买卖人口的性质更为恶劣。如此,又岂能任由他们助桀为虐,逍遥法外? 总之,尽管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要追究收买妇女及儿童的人的刑事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触犯法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将“买方”绳之以法实在是合情合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