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石化原老总陈涌庆遭公开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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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18:19 新华网 | |
新华网深圳11月14日电(记者李南玲)深圳市国资管理部门日前公开谴责深圳石化集团原老总陈涌庆,指其在任期间经营决策存在重大失误。深圳市还正式颁布实施《深圳市国有企业领导人经营决策行为十条禁令》,明令国企领导有乱担保、虚报利润、作假账等行为将被免职。 陈涌庆1990年任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3年起任董事长和党委书记,2001 鉴于上述情况,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决定给予陈涌庆公开谴责,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经营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权利。国资管理部门还指出,陈涌庆在任期间的主要问题有:在其主持下,集团一些重大经营决策缺乏科学论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经营管理不善;违规为没有产权关系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担保,造成严重的损失;用人不当,陈涌庆在职期间,集团所属的香港公司、美国公司等都有人携款潜逃,造成近亿元的重大损失;违反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为其直系亲属提供担保贷款。 为了制止国企领导的乱担保、虚报利润和做假账等行为,深圳市纪委、国资办和监察局联合制定的“十条禁令”日前正式颁布。禁令规定,凡是违反十条禁令之一的最后审批人和主要责任人,一律给予免职处理,在免职之后由纪检执法机关对其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处理。违反禁令被免职人员今后不得在国有企业领导层任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