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三令五申不如抓个典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4日18:37 京华时报 | |
作者:盛大林 高法、高检和公安部12日就治理超期羁押问题联合发布通知,今后凡故意违法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的,对有关人员将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以犯罪论处。 超期羁押是严重侵犯人权的现象。早在1998年,“两高一部”就曾为此联合下发通知 一次次“重申”,说明以前的“重申” 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最近这次联合通知,三机关就“坦承超期羁押现象目前在全国许多地方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前清后超’、‘边清边超’、‘押而不决’等现象仍然不断发生”。个中原因,三机关有关负责人认为“关键在于办案人员的思想不到位”。这让我联想起我国防治非典所经历的“大转折”。 年初,非典在北京等地区迅速蔓延,国务院要求各地如实上报疫情,不得隐瞒,但不少地区和部门领导置若罔闻,即使在有人揭露了瞒报情况、世界卫生组织派员来调查的情况下,一些官员仍然瞒报疫情。直到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拿下”两名大员,全国各地才震动和行动起来。“动真格”的举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多年来对超期羁押问题的治理,和防治非典非常相似。以前数次《通知》,都规定“限期解决问题”、“若再发生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最近这次通知还引用了《刑法》规定,这样的《通知》不可谓不义正词严。但通知发了无数个,问题却一直存在,甚至愈演愈烈。很少听说有谁因为超期羁押而受到了刑事处罚。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让超期羁押问题养痈为患。有报道说,一位农民被不明不白地关了28年后才被放出来,而更多的人则仍旧被莫名其妙地关在看守所。 上一次《通知》说“今后”如果不改将如何如何,下一次《通知》还是同样的说法。每一次“今后”,都是对此前的赦免,如此《通知》复《通知》,“今后”复“今后”,谁还会把《通知》当回事呢? “三令五申”不如抓个典型。如果能像中央年初免去两名高官那样,抓几个在超期羁押问题上我行我素的典型,相信绝大多数办案人员的思想马上就能到位;如果总是发个通知而有法不依,超期羁押现象可能永远也得不到有效遏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