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经济适用房有新规定 无业按70平方米核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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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01:38 北京娱乐信报 | |
无业或非国企职工购房,补贴面积标准按70平方米核定 信报讯(记者白延龙)本市新出台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的补充规定,其中首次明确规定,无业人员或非国企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按70平方米核定。 无业人员、外企职员在购买经济适用房进行资格审定时,经常会遇到因没有行政职务 对于经济适用房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其他一些问题,补充规定也进行了明确。如: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申请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在80平方米(含)以上的,所在单位在核定时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人事(组织)部门的印章;已通过资格审核但尚未购房的家庭,因申请人或配偶行政职务或技术职称调升需要增加住房面积的,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审核;审核表丢失,需由申请人提交挂失补办申请,因个人原因丢失的,由申请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分别出具证明;因开发单位原因丢失的,由开发单位出具证明。受理申请后在有关媒体上公告三个月才能补办。 本市还将对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实行资格公示制度,并将控制经济适用住房户型面积和总价,主力户型将限定在单套面积80平方米左右、单套总价在32万元以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