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打假有了执法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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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03:1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春虹)记者近日获悉,为适应我省对酒类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省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省酒类专卖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条例》规定,酒类商品生产、批发、零售将实行许可证制度,并制定了申领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新《条例》加大了对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对无证经营、制售“毒酒”和假冒伪劣酒处违法生产、销售酒类商 新《条例》将是对酒类监督管理的唯一执法依据,它的实施将把我省酒类产销活动和各项监管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