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贵州两贪官昨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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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04:55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14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娄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更效经济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赵更效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赵更效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罪,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2002年7月26日被长沙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上半年至2002年5月,赵更效在担任双峰县常务副县长、娄底地区财政局长、娄底市财政局长、娄底市副市长职务期间,为他人核销219万元财政借款。在此过程中,赵更效先后索取、收受人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00多万元。此外,赵更效还勾结他人共同挪用财政局公款188万元用于营利性活动,贪污公款50万元。 又讯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依法对原贵州省瓮福矿肥基地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贵州宏福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国文正厅级受贿案和原贵州省交通厅副厅长、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张有德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宣判。张有德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零六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