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70平米按商品房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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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05:09 北京青年报 | |
非国企职工、无业人员购买经济适用房出台新规定 本报讯北京首次作出明文规定:无业或任职于非国有企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按70平方米核定。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正式出台实施。除上述规定外,还对一些在购房实际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 无业人员、外企职员在购买经济适用房进行资格审定时,常会遇到因没有行政职务或技术职称而难以进行面积核定的问题。市建委住宅处工作人员介绍,虽然以前对购房人资格审定也是按70平方米标准,但是由于没有明确文字规定,对一些具体个案上的处理有不够完善的地方。所以,此次出台了明确规定,保障购房人的权益。据了解,非国有企业申请人的范围包括属非国有性质并且无行政级别的公司,如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营、民营、个体等单位。 《补充规定》还对一些在购房实际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对于已通过购买资格审核但尚未实际购房前,申请人或配偶因行政职务或技术职称调升而可增加购房面积的,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审核;对于原审核表丢失,在有关媒体上公告三个月后方予补办;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申请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在80平方米(含)以上的,所在单位在核定时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人事(组织)部门的印章。 2001年5月起,北京市规定,经济适用房主要面向城镇居民家庭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无房户和住房未达标户,重点保证危改拆迁居民、机关工作人员和教师等家庭的购买需求。为了强化经济适用房的政府住房保障功能,严格控制供应对象,北京市还将对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实行资格公示制度,并控制经济适用住房户型面积和总价,主力户型将限定在单套面积80平方米左右、单套总价在32万元以下。1 作者:梁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