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房地产新政策关爱百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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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06:53 扬子晚报 | |
〖新闻索引〗 近年来,我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住房建设步伐加快,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今年1-9月,完成房地产投资518亿元,同比增长51.8%。1-10月份的投资额已超过去年全年的投资额。居民住房水平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也使现有的结构性矛盾突出,房价上涨过快。从9月下旬开始,我省组织力量,分苏南、苏中、苏北三个片区分别召开座谈会,在全省13个市征求意见,酝酿出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化改革,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量 正在酝酿的“大动作”,包括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应,使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经济适用房,使大多数家庭购买和承租普通商品房,并对住房供应结构作出重大调整。各地根据本地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居民居住状况和收入水平,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完善住房供应政策,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逐步实现大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全省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商品住房建设总量的70%,以满足大多数城镇居民住(购)房需求。各市、县(市)根据居民的收入水平和市场供求情况,合理确定建设比例。对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通过调控土地供应、控制土地价格、清理并逐步减少建设和消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多渠道降低建设成本,使销售价格与大多数居民家庭购房支付能力相适应。 在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时,以控制土地供应量、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建设成本等措施,来确保市场供应。 为确保普通商品房的供应量,我省拟调控高档商品房建设。对高档、大户型商品住房以及高档写字楼、商业性用房积压较多的地区,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可以暂停审批此类项目,也可适当提高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和供地条件。 确保低收入家庭住上经适房 加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管理,同时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和具体收入线标准和范围,切实做好住房供应保障工作。 我省提出了落实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商品住房建设总量的10%,以中小套型为主,控制套型面积。各地通过采取落实土地划拨、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政府承担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控制开发贷款利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降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 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物价主管部门严格审定销售价格,开发利润不得超过3%,营业税按70%返还,实行建设项目招标。经济适用住房的分配实行阳光操作,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制订。 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切实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廉租住房资金来源以政府财政预算资金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廉租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 让被拆迁人“居者有其屋” 考虑到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老百姓的承受程度,“大动作”包括统筹合理确定拆迁规模,坚持依法拆迁,让被拆迁人“居者有其屋”。 加强拆迁管理,完善房屋拆迁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拆迁实施单位的管理,切实推行房屋拆迁市场化评估。切实保护拆迁当事人,特别是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加快拆迁安置限价定销房的建设,尊重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方式的选择,确保被拆迁户“居者有其屋”。实行过程监管、拆迁举报等6项制度,“阳光拆迁”,及时公示。 对拆迁补偿的最低标准,拟建立完善拆迁补偿最低单价和最低总额保障机制。最低单价保障机制,即对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低于政府的拆迁指导价,按拆迁指导价进行补偿;最低总额保障机制,即对货币补偿款总额低于最小套型经济适用房总房款的,按总房款的最低总额予以补足。 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合理实施拆迁规模。凡规划完成的项目,原则上5年内不准拆迁。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中,要合理确定各类房地产用地的布局和比例,优先落实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危旧房改房和城市基础建设中的拆迁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并合理配置市政配套设施。 另外,提出了加强市场建设,健全市场体系;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货币化分配政策;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服务等。 (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