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6·23”抢劫杀害台胞一家的两凶犯昨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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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08:3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上海十一月十四日电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市高级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抢劫杀害台胞宋某一家的罪犯黄利刚、程亮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二十二岁的黄利刚和十九岁的程亮系江苏籍人,为图谋钱财,来沪伺机作案。今年六月二十三日凌晨,两罪犯经事先预谋,携带匕首、电棍等作案工具,潜入本市闵行区虹桥镇一处住宅,先持匕首对居住在底楼的被害人何某进行威胁,并用电线将其捆绑。之后,两罪 宋某夫妇的女儿因害怕而哭泣,黄利刚用匕首戳刺小女孩的颈部,致其当场死亡。两罪犯行凶后,又持匕首威胁同住于二楼的被害人姜某,将其捆绑并逼迫交出财物。两罪犯劫得吉普车、笔记本电脑、人民币及外币现金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八万余元。作案后,两罪犯驾驶劫得的吉普车逃离本市,并将该车弃置于江苏省盐城市。在此之前,两罪犯还潜入上海多处住宅实施抢劫、盗窃。 今年八月十九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利刚死刑,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以抢劫罪判处程亮死刑,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后,两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今年十一月十一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终结,依法裁定核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刑事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