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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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09:40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据央视国际报道 卫生部近日公布了新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在实施试管婴儿技术中严格控制多胎妊娠,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近年来,我国多胎妊娠的发生率明显提高,主要原因是医源性因素造成的,包括促排卵药物的使用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即试管婴儿技术的实施。据了解,在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过程中,多胎妊娠的发生率比正常妊娠高出10倍。 卫生部明确规定35岁以下的妇女第一助孕周期移植胚胎总数不得超过2个,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必须具备选择性减胎技术,以保证发生多胎妊娠时有相应的补救措施。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要求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技术人员禁止实施以治疗不育为目的的人卵胞浆移植及核移植技术;禁止实施近亲间的精子和卵子结合;在同一治疗周期中,配子和合子必须来自同一男性和同一女性。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还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