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考虑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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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09:40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顾盈华)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出台刻不容缓。在昨天举行的东方科技论坛上,人体器官移植立法成为与会专家讨论的焦点。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指出,目前我国器官移植立法条件已经成熟,像上海这样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率先考虑地方立法。 目前,我国已经实施肾、心、肺、肝等移植手术逾40000次,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比如术后远期生存率,基础与应用研究的创新等。黄洁夫说,造成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即法律法规建设与管理的滞后。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我国器官移植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在器官的选配、摘取、保存等环节规则不清,器官分配存在随意性……这些问题严重制约我国器官移植的发展。在器官供体紧张的情况下,还有器官浪费的事件发生。根据目前的情况,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地方立法,以促进器官移植的发展。 记者获悉,在目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讨论稿第六稿中,已经对人体器官移植的宗旨、移植器官的捐献者和受者、人体器官移植的管理、实施和罚则进行了详细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