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叙述先是要“一罚十”,然后扣下我的物品让我回家拿罚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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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09:4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11月7日上午10点左右,我去家乐福南方店购买价值38.9元的防水手套三袋,由于自己的双手过敏肿胀,我担心中号手套戴不上,便把手套包装拆开试了试,感觉很满意。走到收银台,我发现钱没带够,于是将手套留在购物车里,准备回家取钱。 刚走出收银台,两名保安叫住了我,怀疑我有商品没付钱。我否认了,并把随身皮包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看到包里确无任何商品,保安指着购物车里的手套说:“东西是你拆 离开家乐福,我越想越火,只拿了38.9元的手套钱就赶回来了。陈姓保安一听罚金没拿来,就火冒三丈地要求我写检查,我只好照办。检查写好,陈姓保安看了看说:“写得还算深刻,但罚款一分不能少,你现在有两条路———要么罚,要么去警署。”我选择去警署,陈随即叫来几个人。 来的人对我说:“走,跟我到警署去。”还未走到商场大门,有人背后喊住他们:“上来上来,看你态度挺好,就少罚100块,罚280块!快回去拿!”我打电话给在家的18岁女儿陈捷,女儿不肯来送钱。陈姓保安说:“不罚不行,你还是要回去拿。”———于是我的东西又被扣在家乐福,第二次回家取钱。 这次我和女儿一起回到家乐福,保安部恽主管问我:“那人(指陈捷)是谁?”我说是我女儿。陈捷当场为我据理力争,恽主管说:“你到这里无理取闹!”于是五六个保安把陈捷硬拖了出去(记者在陈女士家中采访时看见陈捷身上确有淤伤)。我拉开门想看女儿一眼,立刻被拽了回来:“怎么,你想逃啊!”女儿在外面边哭边大叫:“我去打110!” 此时,一个戴眼镜的人走过来,对保安们命令道:“快点快点,这种事情现在还没办完,快点让她(指我)买单,买完单快让她走!”于是保安不再提“一罚十”的事,带我到收银台按商品原价38.9元买了单。我索要收银条,保安说:“你这不是正当购物,没有收银条”。 至此,我被家乐福放了出来,到家后我觉得没有收银条就没了证据,于是和邻居丁先生去家乐福交涉,店方这才给付了收银条———但只是复印件。收银条上的付款时间是下午三点十一分,距事发四个多小时。 后来几天,家乐福方面先后两次找我道歉,但对前后争执四小时和强令“一罚十”两个问题一直矢口否认,且不肯归还我的检查,事情因此没有任何进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