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包装弄坏一定要买没有法律法规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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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09:4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陈女士和家乐福南方店争执的起因是消费者想对商品有进一步的了解而拆开了包装。那么商家对商品的这种封闭式包装是否有“打闷包”的嫌疑?作为顾客,即使拆开了商品包装,是否就一定应当购买,以及部分超市可能有的“一罚十”的内部规章该如何认定?记者昨天就这些问题咨询了市消协、市社科院法律专家和律师。 上海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咨询部郝见如主任对记者表示:“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明文规定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比较法室负责人黄来纪研究员认为:“法律允许超市为保护自己商品的安全而做各种技术防范措施,即使有顾客盗窃,超市也不具有处理权。”黄研究员提醒消费者:如果在超市遇到类似陈女士的情况,要及时报警,以保护自己合法的人身权益。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吴坚律师认为:超市“一罚十”的规定对其内部员工可以适用,而超市与顾客之间是民事关系,两者发生纠纷只能按国家法律解决。这家超市如果在明知陈女士没有偷窃行为的情况下仍对其私自罚款,是比较过分的。至于超市是否限制陈女士人身自由的问题,最后还需要警方的认定。 | |